近年来,随着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有部分群众反映在租房过程中遇到合同纠纷、克扣租金押金以及少数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等问题,为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群众在住房租赁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核实房屋真实权属情况
租赁住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明及相关产权证明信息,尽量选择已通过大连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ousecenter.cn/ 以下简称"租赁平台")产权核验的房源,避免因无合法权属证明而导致利益受损等问题。承租人通过住房租赁企业直接承租房屋的,应主动要求查看产权人与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委托协议书及相关产权证明复印件,了解产权人出租房源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
查询住房租赁企业信息
出租方或承租方在选择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时,应登录租赁平台查询住房租赁企业开业信息报送、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租赁合同备案、投诉情况等公示信息。
谨慎签订住房租赁合同
建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建议租赁各方使用或参考《大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如使用非示范文本的租赁合同,应仔细阅读所承担责任、押金退还、费用明细和违约条款等内容,及时解决争议,同时还应通过租赁平台或"大连租房网"微信小程序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谨慎对待口头承诺
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通过住房租赁企业直接承租房屋的,租金付款周期原则上不应超过 3 个月。
如企业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超过 3 个月或收取押金金额超过一个月租金金额的,承租人应将租金、押金存入该企业公示的监管账户中,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失。
防范租金贷风险
警惕非正常租金诱惑
在租赁住房前,租赁当事人应对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租赁市场租金价格有所了解。产权人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出租经营时,应关注收储的租金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承租人应关注租金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警惕非正常租金诱惑。防范个别企业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方式积累资金池后"跑路",造成自身利益损失。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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